胶东在线消息问题编号为1183084的网友留言咨询:我2008年用公积金贷款,2019年已结清,房子卖出。2016年以我对象的名字,商业贷款买了另一套房,2021年结清贷款,卖出后,家庭无房。2022年2月买期房,不符合当时公积金贷款条件,所以商贷,请问现在新政策,可以转公积金或者组合贷款吗?这是家庭唯一住房,期房,有合同无房证,算首套房吗?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如题,需先办理房屋产权证后,按中心当前商转公积金政策执行。商业贷款的主借款人在申请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家庭的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房屋产权证已办理,信用良好且低于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流程为申请人及配偶带身份证、购房合同、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到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预审批。符合转贷条件的,由本人自筹资金结清商业贷款余额后,一个月之内办理公积金贷款正式审批。感谢您对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