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发布9,10月全国政法系统头条号排行榜,三明中院分别列全国中级法院榜第二和第三。累计阅读量107万。
生活中有些物品是法律规定不能买卖的,如果不加注意,受到惩处后追悔莫及,就如同《爱情买卖》中所唱的一样最后知道真相的我眼泪掉下来。近日,永安法院就审理了一起非法收购闽楠用于新房装修案件。
闽楠是我国特有的珍惜树种,民间俗称的楠木。那楠木的珍贵体现在何处呢?楠木芳香持久、材质致密坚韧、易于加工、纹理美观、经久不腐,北京十三陵将楠木作为立柱使用。由于过度砍伐、生长缓慢,现存数量极少,已被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
事件是酱紫的
2016年1月,被告人刘某因乔迁新居需要制作新的家具,就将目光瞄准了家具用材中的高帅富闽楠,通过朋友介绍,刘某花费6100元购买他人非法砍伐的野生闽楠8桐。刘某满心欢喜地憧憬着新家装修完成的美好生活,没想到家具还没开始制作,非法购买楠木的事情就东窗事发,处心积虑购买的楠木被没收,人也被关进了看守所。
法院宣判
永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违反国家法律规定,非法收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闽楠8筒,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查获的闽楠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有的是以营利为目的,有的非为赢利,有的是为了采集标本科学研究而用,但无论何种目的,只要行为人明知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而予收购的,即构成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闽楠有着极高的用材价值,但常年使用、采伐过量,使得我国这一特有的树种面临着消亡的困境。国家已明确将闽楠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并严厉打击非法买卖闽楠的犯罪行为。如果置国家法律及生态环境的保护于不顾,依然非法购买闽楠用于制作家具,等到坐在法庭被告席上时,后悔晚矣。
珍稀植物的保护不仅是政府或是哪个部门的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义务;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条件,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让我们共同拒绝珍稀植物的非法买卖,给地球多一棵生命树,地球将给予我们多一点绿、多一点蓝、多一点新鲜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