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俩在超市买了啤酒,喝完之后身体不舒服,上吐下泻,仔细看一下才发现已经过期三个月了。超市愿意赔偿2000块钱,但兄弟俩觉得太少了,那么双方产生了怎样的纠纷呢?喝过期啤酒导致两个人拉肚子
前段时间小张约表弟小李吃饭,一人喝了一瓶啤酒,啤酒是小李在一家小卖部买的,两瓶一共花了30元钱,买的还不是普通的啤酒,而是比利时进口啤酒,七点多钟吃了饭,八点多钟两个人就开始拉肚子。
两个人吃的饭菜都是自己做的,唯独啤酒是买的,所以他们觉得应该是啤酒有问题,随后仔细看了一下啤酒瓶,发现啤酒的保质期已经过期三个月了。两人又去医院检查了身体,医生说,跟喝啤酒肯定有关系。当时两个人的情况是比较严重的,拉了四五次,腿都软了。
为了给自己讨个说法,两人把此事曝光给记者,他们买东西的小卖部在1栋居民楼的民房里,没有招牌,不过店铺是有营业执照的。记者询问了老板,老板表示,这些啤酒本来也不是卖的,只不过是自己家人喝的,小李买东西的时候看到了这个酒,说还没喝过,就买了两瓶。
就赔偿的金额,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两人身体出了问题,老板是愿意赔偿的,小张和小李的要求是1万元钱,老板觉得这个金额太高了。小张和小李说,去医院诊断了一下,是急性胃肠炎,医药费和打车费加起来有八九百块,因为拉肚子,三天没有上班。
小张是做淋浴房安装的,装一个挣150块钱,需要四五十分钟,一天差不多能挣1000块钱,小李是开挖掘机的,身体不舒服的几天找人代工,一天500元,这些算下来差不多是5000块钱。
店老板对这个金额也不认可,因为空口无凭,他表示,最多赔2000元。小张和小李不接受,他们把情况反映到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帮助双方协调,如果协调不成,可以走法律程序解决。
身为商家,不能售卖过期食品是天职,且进货也要通过正规的渠道,有些商家不通过代理商进货,而是通过其他的渠道拿了一些商品,这样的商品虽然价格低,但质量难以保证,出了问题处理起来也很麻烦。
尤其是在食品安全问题上,更要谨慎一些,这不是小事,一旦给顾客的身体造成了影响,后果很严重,不但要赔钱,还要吃官司,为了几元钱的蝇头小利这样做是不明智的。你对这件事是怎么看的呢?欢迎留言讨论。免责声明:文章内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号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文章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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