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人可以设立居住权的,房屋设立居住权要签订居住权合同,明确居住权人的权利、居住权的期限等内容,设立房屋居住要可以登记,那么民法典中房子居住权到期如何处理?四川履正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民法典中房子居住权到期怎么处理
房屋居住权到期后,房屋居住权就消灭,房屋所有人可以要求居住人搬出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七条 【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民法典中房子居住权到期怎么处理
二、居住权的相关规定
1.居住权享有占用他人房屋的权利,不涉及买卖、抵押等权利。也就是说,居住权的唯一权利是住在这种不能出售、出租或抵押的财产中。
2.居住权是对他人房屋的权利,而不是对自己房屋的权利。因此,有必要为没有自己所有权的房屋设定居住权。
3.居住权可以通过双方签订合同或业主立遗嘱来确立。但是,它必须在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后才能生效。不管你住多久,只要你没有在房管部门登记,居住权就不会生效。
4.设定居住权的期限由当事人自己决定,可以是5年、10年、15年或永久居住。
5.如果有居住权的房产被出售,居住权不会消失,业主可以继续居住。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所以居住权到期后,房屋所有人可以要求当事人搬出房屋。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四川履正律所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