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我国非常宝贵的资源,这两年我国对土地管理是越来越严格,尤其是对农村集体土地,由于乱占土地的情形较为严重,所以相关部门发布了相继发布了《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等规定政策文件,对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
但是,实践中仍然有一些群众或是村民擅自占用土地搞建设,总认为自己占用的土地是自己的承包地,自己想怎么用就能怎么用,别人无权干涉,那么农村承包地一旦分配给村组成员,就真的变成村民自己的了吗?村民想怎么种就能怎么种,想建什么就能建什么吗?我们来看一下相关的法律法规上是怎么说的
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都应该是谁
不过在了解土地的所有权归谁时,广大被征收人应先知晓,我国土地分为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一种是集体土地,国有土地指的自然是城区里的土地,而集体土地自然是农村或是城市郊区的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有所有,想必这点大家应该都清楚,那么问题就来了,集体土地所有权归谁呢?
很多村民曾一度认为,自己承包的土地都是归自己所有,自己有权在上面干任何事情,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在《土地管理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了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从上述的法律法规中我们可以看到,农村村民所拥有的承包地,其所有权是归农村集体所有的,而非归农村村民个人所有,村民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权。
不过,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一般而言,农村承包地的期限是三十年,其中耕地的承包期届满后会再延长三十年。
既然农村村民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其也就无权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比如擅自占用土地在上面建房,建养殖场,挖砂取土等。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生产,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实践中,如果村民在未经批准,未征得相关部门同意的情况下,乱占耕地建房、取土等,那么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不过,虽然说自己承包的土地,不能随意地乱占、乱建,但是对于依法承包的土地,承包方则是有权在承包期限内依法自主将土地经营权进行流转的。
当然,其也可以委托发包方、中介组织或者他人流转其土地经营权,不过,委托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时,需要由承包方出具流转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由委托人和受托人签字或者盖章。若没有承包方的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则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承包方的土地经营权。
需要注意的是,土地经营权流转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在村委会的鼓动下进行的,面对这种情况,如果广大村民不同意流转,自己想耕种土地,那么村委会就不能强迫村民流转土地。
根据《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 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流转土地经营权。
因此实践中,如果有村委会强迫自己流转土地,那么村民可以及时地向上一级有关部门举报,如果举报没有结果,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