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刘小壮子,男,2001年10月30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南流乡呈现村育才街66号,电话:
被申请人:余帮谁,男,1969年12月2日出生,汉族,住石家庄市长安区正东路59号院3-2-502,电话: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被申请人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授权委托书、转质押授权书中的签名刘小壮子四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书写,该签名笔迹系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授权委托书中的签名刘小壮子四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书写,该签名笔迹系摹仿、伪造。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故申请人民法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以查明事实。
此致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
20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