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读特】
随着社会各界对信用记录的关注度与日俱增,一些不法分子以征信修复为名,或者假借培训、加盟等方式实施诈骗,或者通过诱导、代理、组织消费者反复投诉举报金融机构,借此从中牟利,逐渐形成了征信修复金融黑产链条。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深圳市委网信办、深圳市公安局等四部门联合召开征信修复乱象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议,展开针对征信修复金融黑产的会战。
记者了解到,所谓征信修复,还打着信用修复征信铲单征信洗白等种种旗号,在各网络平台都有相应链接。一位曾看到任何征信逾期都可以人工修补,不成功不收费!的网络信息的网友,因名下信用卡有两次逾期记录,在咨询对方修复记录要收费3000元后,爽快地转了1000元定金,结果对方收钱拉黑,再也联系不上。
还有一些不法人员打着付费课程的套路,赚取高额的培训费,实际上这些课程在网络上都是免费的,对于自身的征信修复没有实质作用;更有人说自己在银行里有人,可以走特殊渠道,通过伪造证明、公章、文件帮助修复,可是一旦交钱,骗子早已不见踪影;有人代理维权举报金融机构,对有征信修复需求的人说可以通过闹的方式解决问题,产生很多恶意投诉案件。
人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行长邢毓静表示,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人民群众急于消除不良记录心理,混淆征信异议和信用修复的概念,打着征信修复的幌子,通过虚假宣传,诱导、代理、组织社会公众反复投诉举报金融机构,借此从中牟利,甚至涉嫌实施伪造公文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切实利益,损害征信系统客观公正,扰乱正常金融市场秩序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局。
她表示,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如果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信息主体可以免费向征信机构、信息报送机构或所在地人民银行征信部门提出异议申请,要求更正,完全不需要通过中介花钱去办理。
记者了解到,此次四部门将加强协调联动,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线索移交、信息发布与通报等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以案说法:
乔远,北京大学法学博士,深圳大学法学院金融法研究中心轮值主任,硕士生导师:
征信修复为什么大概率不可信?
根据《征信管理条例》,设立和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和其他一系列条件,并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而征信修复作为个人征信业务的一种,其从事机构应符合前述《条例》要求。然而,多数所谓能够帮助消费者进行征信修复的机构本身并没有资格和能力经营征信业务。换言之,大多数的征信修复都不可信,消费者试图通过这些机构修复征信的目的很难达到。
听信征信修复可能有哪些风险?
首先,由于多数机构从事征信修复业务本身就不合法,消费者支付给所谓征信修复机构服务费后,往往并不能达到其目的,反而容易因为拖延时间导致自己的征信不良记录增加。并且,消费者在支付服务费发现被骗后,服务费极难追回;第二,非法从事征信修复业务的机构在所谓服务的过程中,往往会以服务名义索要消费者的身份证件信息、财产信息、个人实名电话卡等。对消费者而言,其个人信息便有被泄露、乃至被滥用的风险。第三,消费者若采取缠访、闹访等行为试图修复个人信息的,有可能需承担行政法、甚至刑法上的责任。
如何正确处理不良征信记录?
依照《征信管理条例》的规定,征信机构对采集的个人不良信息保存期限不得超过5年,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计算。消费者在将欠款全部还清,并且在没有产生新的不良记录的情况下,5年后其不良征信记录便会被消除。因此,消费者处理不良征信记录的最佳方式便是及早还清欠款,并注意不要产生新的逾期借款记录。另外,对于银行类贷款而言,消费者还可以选择通过与银行协商,由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具非恶意逾期证明去解决不良征信问题。
(原标题《花钱能修复征信?别上当!》)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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