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四川泸州市江阳区发现一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该无症状感染者正在定点救治医院泸州市传染病医院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月25日,泸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疫情防控相关情况。
据调查,无症状感染者陈某,男,32岁,现居住江阳区华阳街道。
7月24日 9:30搭乘厦门航空MF8857航班从上海返回泸州,12:10抵达泸州;12:20乘车前往泸州市人民医院进行新冠病毒快检筛查,13:10到达泸州市人民医院采样;17:00乘坐出租车(川EB92T9 )回到恒利兰庭小区家中;18:00 在恒利兰庭小区门口好邻家超市购物;19:20乘网约车(川E7623B)到市人民医院复检。
7月25日 ,陈某被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随即转入泸州市传染病医院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接到新冠肺炎疫情报告后,泸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立即专题研究部署,启动应急预案,先后三次主持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会议研判疫情形势,安排部署应急处置等防控工作。市指挥部13个工作组、2个常备工作组、4个工作专班指导开展各项处置工作。调集全市流调、样本采集、环境消杀等18支队伍,共计150余人开展相关处置工作。
及时将该无症状感染者转运至泸州市传染病医院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按照一人一策精准管理,目前该无症状感染者未见异常。市区两级立即开展流调溯源,利用四川天府健康通等平台资源,整合专业流调人员、公安干警等力量全力开展流调追踪。截至7月25日14:00,已排查该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184人、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484人。启用9个集中隔离观察点,第一时间将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闭环转运至隔离场所,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一般接触者,落实好情况登记、风险告知、医学观察等措施。
立即对该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进行全覆盖核酸检测,全面排查可能的感染者,全力阻断传播途径。截至目前,累计采集核酸样本1169份,已出结果69份,均为阴性,其余样本正在检测中。同时,对无症状感染者停留过的场所和交通工具进行消杀。
下一步,泸州市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对国内重点地区来泸返泸人员、入境人员管控,切实做到应查尽查、应隔尽隔、不漏一人。
强化医疗机构预检分诊、体温监测和健康扫码,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哨点)的医疗机构不得接诊发热病人,一旦发现发热病人必须立即规范转运至定点发热门诊治疗。
对发热门诊就诊患者、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核酸检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在农贸市场、交通站点等公共场所严格落实佩戴口罩、体温检测、健康扫码、环境消杀等防控措施,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
统筹全市资源,全力做好大规模核酸检测所需试剂、物资及人员调配,储备足够的隔离房间和防护物资。
加快推进疫苗接种,力争在8月底前完成18岁以上人群第一剂接种,并同步开展15至17岁人群接种;在9月底前完成18岁以上人群全程接种,并同步开展12至14岁人群接种;在10月15日前完成12岁以上无禁忌人群全程接种。
同时,请广大群众做好健康防护:
一要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与该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告,配合做好流调、核酸检测、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
2021年7月10日以来,有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经停史、或与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工作人员有接触史及其他中高风险地区来泸返泸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若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需立即就近进行核酸检测,同时应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相关情况,并积极配合当地做好14天居家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2021年7月18日以来,从绵阳来泸返泸人员需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备,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外出做好健康防护,不聚集,配合村(社区)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二要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尽快完成新冠疫苗接种;减少公共场所集聚,如确需前往,务必戴好口罩,保持一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保持健康生活方式,养成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多锻炼、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卫生习惯,自觉履行好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职责。
三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立即佩戴好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要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
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主动配合相关调查、隔离、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共同维护疫情防控大局。同时,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内容,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来源:泸州市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