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湖南省邵阳市邵阳县新增46例阳性人员,其中,10例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36例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确诊病例详情如下:
病例1:吕某凤,女,51岁,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沙坪社区谭千路第四完全小学附近,10月1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2:杨某泽,男,76岁,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沙坪社区环山路27号1栋,10月1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3:刘某杰,男,14岁,居住在邵阳县沙坪社区原人民医院旁,10月1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4:唐某,男,10岁,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沙坪农贸市场,10月1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5:朱某轩,男,9岁,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沙坪社区一完小家属楼,10月1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6:吴某凤,女,39岁,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石湾社区油铺桥旁诚信超市楼上,10月1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7:谢某平,女,56岁,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桂竹山社区家乐汇超市楼下,10月1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8:张某枫,男,11岁,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大岭社区丁冲街工具一分厂,10月1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9:黄某健,男,12 岁,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峡山社区大木山汇富新城,10月1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10:唐某生,男,77岁,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塘坪村,10月1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无症状感染者详情如下:
感染者1:池某莲,女,55岁,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沙坪社区夷江豪庭旁自建房,10月1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2:唐某涛,男,37岁,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沙坪社区原人民医院岔路口隆兴厨具店,10月1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3:冯某,女,36 岁,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沙坪社区沿河路原第一中学南(沿河南路)自建房,10月1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4:王某军,男,46岁,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石湾社区石湾屠宰场家属院,10月1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5:张某娥,女,57岁,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大岭社区卫生室隔壁菜市场,10月1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6:何某豪,男,3岁,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大岭社区丁冲街区军容卫生室隔壁一楼房,10月1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7:银某香,女,40岁,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石湾社区自建房,10月1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8:黄某瑶,女 ,12 岁,系感染者3冯某女儿,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沙坪社区沿河路南(原县第一中学旁),10月1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9:夏某生,男,67岁,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沙坪社区夷江豪庭小区,10月1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0:简某田,女,66 岁,系感染者9夏某生妻子,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沙坪社区夷江豪庭,10月1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1:李某涛,男,12岁,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大岭社区兴隆街道畜牧局对面家属楼,10月1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2:张某秀,女,59岁,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沙坪社区原第一中学旁电子厂5楼,10月1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3:隆某春,男,73 岁,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石子江村3组,10月1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4:吕某雄,女,60岁,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沙坪社区老黑批发部后侧3栋,10月1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5:尹某添,男,8岁,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沙坪社区农市路48号,10月1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6:吕某群,女,58岁,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沙坪社区第一农贸市场,10月1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7:罗某荣,女,76岁,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大岭社区大岭小学对面自建房,10月1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8:邓某军,男,11岁,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凤凰社区老司法局家属楼,10月1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9:刘某,女,29岁,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霞塘云村,10月1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20:林某,女,48岁,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沙坪社区塘千路四完小,10月1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21:马某轩,男,12岁,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白虎街新电力局对面,10月1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22:钟某香,女,38岁,居住在邵阳县司法局家属楼,10月1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23:唐某秋,女,79岁,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教育局家属楼,10月1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24:吕某君,男,12岁,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新隆街电力公司附近,10月1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25:唐某花,女,48岁,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沙坪社区农贸市场,10月1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26:夏某明,男,37岁,系感染者9夏某生儿子,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沙坪社区夷江豪庭,10月1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27:林某扬,男,12岁,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桂竹山社区三完全小学,10月1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28:李某芹,男,40岁,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大岭社区,10月1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29:刘某星,女,40岁,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大岭社区原计生办对面自建房,10月1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30:陈某军,男,49岁,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大岭社区打靶场上坡处,10月1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31:伍某香,女,46岁,居住在邵阳县白仓镇观竹村1组,10月1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32:王某凤,女,57岁,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大岭社区丁冲街324号,10月1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33:邓某娥,女,69岁,系感染者24吕某君奶奶,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大岭社区大冲街112号鑫瑞惠民供销公司对面自建房,10月1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34:王某,女,40岁,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沙坪社区木材公司2栋,10月1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35:银某伟,女,38 岁,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沙坪社区人民医院家属房,10月1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36:蒋某云,女,72岁,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石湾社区汽车东站斜对面服装城2栋,10月1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上述人员已转送至定点医院,情况稳定。目前,正在有序开展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医疗诊治等处置工作。
经初步流调,上述人员近日主要活动轨迹为:
沙坪社区:原县人民医院门诊、老一中南面自建房、老一中电子厂、农贸市场、唐医生诊所、塘渡口镇第一完小初小部、老武装部、银都购物超市、鹏泰超市、湘膳包子铺、新蓝猫幼儿园、夷江豪庭1栋、木材公司2栋、木材公司核酸采样点、木材公司前八度超市、防洪大堤、夷江豪庭核酸采样点、凤凰街益丰大药房、环山路27号1栋、芳草堂理疗店、唐记早餐店、利源面店、凤凰城核酸采样点、唐桂花诊所、丽臣日用品店、文化馆二楼星瑞高电位试用中心、四完小附近、博文高级中学附近、新坪路核酸采样点、百货大楼总店、一完小附近三津灌汤包店。
石湾社区:二完小、县第十一中学、县中医医院、煤坪路口早餐店、石湾小区核酸采样点、教育局家属楼3栋、中环国际广场、煤坪路口、青松公园、台北大厦、老汽车站。
凤凰社区:镇派出所岔路口、凤凰街新光书店、城关镇医院门诊输液室、老商业局内菜鸟驿站、老卫生防疫站、大富豪、大富豪四合院茶馆、老商业局菜鸟驿站、老检察院家属区、老司法局家属楼1单元、凤凰社区核酸采样点、天河庄小区1栋、星月超市、油浦桥菜鸟驿站、老虎坪附近。
大岭社区:大江贸市场、新隆街电力公司旁家电维修店、竹冲小区、社区卫生室、社区菜市场、社区健身坪、鸿祥驾校及周边、人保财险公司、兴隆街老国税局核酸采样点、军容卫生室附近、大岭小学老塘中球场采样点、大岭社区打靶场附近、大岭小学对面自建房一楼、香路冲12号、工具一分厂、退役军人服务站对面、城管局办公楼、大冲街菜鸟驿站、豪塔井唐某杨门面、大冲街112号附近。
双合社区:宝峰街、白虎街艾玛摩托车店上5楼(马某轩家)、横冲巷(王某福家)、中环国际广场、塘渡口镇中学门口。
桂竹山社区:第三完小麦冲龙1楼、家乐汇超市。
峡山社区:汇富新城5楼、汽车东站后艳子服装厂、渣滩小区开心水果屋、渣滩小区1栋、益民眼科医院、湖达职业技术学校、汇富新城、汽车东站斜对面服装城2楼、莲子湖附近。
红石社区:夫夷新城2栋。
塘渡口镇周边村:东冲村3组、石子江村3组、霞塘云村8组、塘坪村12组、蔡山团村8组与9组、霞塘云卫生院、霞塘云村卫生室。
白仓镇:观竹村1组、集镇发艺工作室、集镇卫生院
塘田市镇:镇政府大院、三清村、石门村。
请广大市民继续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保持2米距离等防护措施,主动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总台记者 高媛)
编辑 许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