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阿鱼探长)
十年前,我十八岁。对于成人礼,其实早有想法。
高中时,我在数不清的考卷里,读到过两篇文章,深深地触动了花季雨季的我,让我觉得,等到高考结束,我的十八岁成人礼也要那般有意义。这两篇文章名字很相似,一篇是余华的《十八岁出门远行》,另一篇是雪小禅的《十八岁那年曾远行》。
看起来,我的十八岁似乎也该去远行。但十年后的今天再回看,并非如此。虽然十八岁的暑假我的确一个人出门游荡过,但却是坐车而不是骑车,因此也并没有路途上的际遇。
想来,我十八岁真正的成年礼,应该是高三暑假跟着舅爷去砖厂里做工。为什么是这件事情,还得回溯我的成长轨迹才清楚。
我虽是黄土高原农村长大的孩子,但从小受父母恩宠,其实很少干农活,大多只是做一些轻活,比起同辈一些能干的伙伴,我相差甚远。高中时我离开乡下去省城读书,不仅生活方式大变样,性格和思想也明显改变。有一个印象深刻的场景刻在我的十六岁,期末考试结束,我和同乡同学一起坐车回家,当回到小县城的时候,我们去了趟商场,进门看到一面镜子,当时的我便照着镜子收拾起自己的发型,买东西时随口而出的也是普通话——被我的同学戳胳膊提醒,回到家乡了就要说长武方言好吧!我这才反应上来。
原来,我与生我养我的故乡,的确渐渐走远了,我眼里的故乡变得越来越小。我的身上,一举一动,一思一想,都重叠着外面世界的影子。因为从小学习很好的缘故,因为在城里上学的缘故,在那个阶段,所有人都相信,我会考上一所好大学,然后走出这乡村,去外面闯事业。乡亲们相信十八岁的我会有光明的前程,这种相信,一定程度上也蕴含着某种残忍与见外——他们相信,未来的我很可能会在外功成名就,于是也会认为,眼前的这个十八岁的我也不属于这片故土。
我明白这是一种人之常情的祝愿与希冀,但也隐隐觉察到,于十八岁的我而言,这同样是一种虚无缥缈的轻浮。
因为高中三年,在我性格最叛逆的三年青春期,每年城市与乡村生活的切换,让我对城乡二元有了别样的体会。对于我而言,城市和乡村并无高下之分,只是各有不同。我并不认为城市就比乡村高等和先进,我也不认为城里人就比农村人见识远大——农村是没有城市的高楼大厦,可城市也没有农村的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农村人是没有城里人懂得那么多的资讯和知识,但城里人也不见得就博学到了解农村的大千世界和生活规则。只是各有不同罢了。只是这个时代人们习惯于拿太多城市的标准来衡量农村罢了。
所以,十八岁那年,我对自己的期盼便是——洗去身上的轻浮。
我从黄土高原上最熟悉的作家路遥的随笔集《早晨从中午开始》里得到启发:
我不能这样生活了。我必须从自己编织的罗网中解脱出来。当然,我绝非圣人。我几十年在饥寒、失误、挫折和自我折磨的漫长历程中,苦苦追寻一种目标,任何有限度的成功对我都至关重要。我为自己牛马般的劳动得到某种回报而感到人生的温馨。我不拒绝鲜花和红地毯。但是,真诚地说,我绝不可能在这种过分戏剧化的生活中长期满足。我渴望重新投入一种沉重。只有在无比沉重的劳动中,人才会活得更为充实。
十八岁的我,需要投入一种沉重的劳动。
不过高考结束,很不巧的是,家乡也进入三伏天里的农闲期,并没有什么农活需要我打理。于是,我将目光瞄准了舅爷家附近的砖厂。
在我们家乡,把外公外婆是称呼为舅爷舅奶的。我跟爸妈说了想法,于是我妈带着我来我舅家,长辈们担心我吃不了那份苦,但我信誓旦旦。于是,舅爷便同意,去跟村里的砖厂的老板打好招呼,第二天便带着我上地干活了。
七月天,正是热。天也亮得早。
早晨五点就要开工,意味着四点半就要起床,这让我绝无睡懒觉的可能。四点天色渐亮,舅爷舅奶便起床,奶奶在家喂鸡,忙活闲碎的农活,之后做早饭。我跟着舅爷,戴上草帽,拿上布手套,肩上扛一把铁锨,舅爷扛着锄头,便向两百米外的胡同那头的砖厂走去。
这个砖厂是镇子上最大的一家,从我记事起,它就在了。从小到大,每次来舅爷家走亲戚,都得路过这个砖厂。它建在一个山坡上,背靠着坡,不断地挖土,停放着好几台推土机和挖掘机;挖下来的土,被传送带送到砖窑口,那是在平地上人工修建的砖窑,跟蜂窝一样,有好些入口,里面温度暴热,小时候我总觉得太上老君就适合在这样的砖窑里炼仙丹。砖窑面前,便是广阔的平地,整齐地摆放着一排又一排尚未进窑的砖胚子,以及从窑里拉出来的霞红新砖。
在这样一个砖厂,显然是有很多工种的。而爷爷给我安排了最轻松的一种,即跟在他身边,和几位大叔一起,在传送带的起点,在山坡之下,挖土和铲土——将挖掘机挖下来的粗放型的土块,用锄头或䦆头敲成相对均匀的小块,再用铁锨一锨一锨送到半人高的传送带上。大概就是这么个活,可以说没什么技术含量,不比那些讲究技巧的推三轮的送砖工,烧砖师傅们更不用说。
但就是看起来这么简单的活,我也并没干好。
清晨,从五点刨土铲土,等到太阳终于到了眉梢,熬到了八点,歇工——八点到九点,回家吃早饭。仅仅抡了一早上,我的胳膊就已经抬不起劲,还是此前干活太少,没有肌肉记忆的缘故。哦不,那是十八岁,都还没有肌肉,我还是个瘦小伙。不过一干活,饭量却是大增,早饭干三个馒头,再加一碗粥,完全没问题。
吃过早饭,舅爷用水壶给我装了水,他自己带着茶杯,砖厂那边工地上也有热水壶。这一班是从上午九点干到十二点,也是皓日当空的时辰。尽管带着偌大的草帽,但还是汗如雨下,我的短袖很快就湿了,舅爷时常让我去那边土堆树底下休息去,几位叔叔也笑道我,小伙子,干活讲究的是巧劲,你不能用蛮力,很快就会把你累趴的。你这娃娃还不会干活,细皮嫩肉的,受这份苦来干啥嘛……
但我不好意思偷懒。因为我舅爷都已经七十岁,还来砖厂常年辛苦做工,他都受得了,我一个小伙子又有什么理由偷懒。
很快,到了十二点,回家吃午饭时,我发现我的手掌已经磨出了水泡,尽管戴着手套也无济于事。奶奶看到后,轻怪舅爷没照顾好我,以为让我干重活了。十二点到下午三点,是七月天里热炸的时辰,主要用于吃饭和睡午觉。我早已筋疲力尽,趴在炕上就呼呼大睡。
到了三点,暑气仍未消退。但已是上工点。舅爷叫醒我,爷孙俩戴上草帽,扛上锄头铁锨,又一次出门上工了。这是一天中的最后一班,从下午三点干到下午六点。午后的阳光也不温柔,斜射过来反而让头顶的草帽作用减半,我的气力已经不足以支撑我不停歇地干活,但我也不能撂挑子,这种时候坚持就是胜利,那我就干得慢一点,跟其他大叔相比,我仿佛就是0.5倍速的干活。
终于撑到下午下工,这劳累的一天可算结束了,回到家吃饭,我发现手掌的水泡居然已经磨破了,流出的脓液沾染了手套,我倒也顾不得这点疼痛,冲洗一下不碍事,明天会自己结皮的。
晚上九点我就上炕了,很快便睡去。
第二天,如此往复。中午回家吃过饭后再上工时,十四岁的小表妹在路口招呼她的初中同学,俩小姑娘在太阳底下撑着伞。表妹向路上的我挥手,而戴着草帽的表哥我,挥了挥肩上的铁锨予以回应。
第三天,上工继续。午后吃饭时表妹过来,惊呼哥你怎么晒黑成这样了!两天时间,我就黑了一圈,脱掉上衣,身上的背心和短袖轮廓清晰可见。我跟奶奶说觉得脖子后面老感觉痒,奶奶凑近看了后发现原来是脖子已经晒得蜕皮。
第四天,吃过午饭后,雷雨来袭,于是不用再上工。我得到了意外的放假。
第五天,十二点回来吃午饭,发现我妈来了。我妈说,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已经到了,这意味着接下来我得去办理一些上学需要的手续事宜。舅爷说,下午我去跟人家砖厂一说,把娃这几天的工钱一结。
一天七十块钱,算五天。五七三百五。
……
这就是十八岁时,我短暂的劳动经历。也是我心里,真正意义上的成人礼。
在此之前,在这片黄土高原的土地上,我成长得轻松又愉快,我没有忍受过饥饿,甚至没有体验过贫穷,因为家里把最好的条件都给了我。但我的确缺乏劳动。
因为缺乏劳动,实际上,十八岁之前的我,并不懂得这片土地的厚重,也从未真正感受过生活的分量。
我不想成为一个轻浮于世的人,也不想成为我从乡亲们的言语和眼神里意会的那种——考上学便从此恨不能远离家乡的那种所谓的有本事的人。
我想成为一个脚踏实地的人,成为一个既能看得见城市生活的长处,也不忘却乡村生活的质朴根本的人。
我之所以能想到要到砖厂做工,是因为在我们家,有比我大七岁的表哥在先,他那时候初中辍学,便跟着爷爷先到砖厂做了半年工,后来再去外面城市闯荡。表哥做事便很稳重,性情质朴不轻浮。
我需要去除掉自己身上的傲气与娇气,去除掉自己的轻浮。除了劳动,沉重的劳动,我没看到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
带着七月砖厂留下的晒黑印记,不久后我走进了大学,而那份晒痕,直到过年时都未完全消退。
我想我的十八岁,有这样的印记,也是一种幸运。
对于我而言,这就是最好的成人礼,也是最符合我心意的成人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