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分享 ||《民法典》婚姻家庭篇——读懂彩礼 || 蔡律师
(一)彩礼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想这个问题的话,首先我们要需要了解彩礼是什么?
彩礼是婚恋关系的当事人一方(主要指男方)及其亲属依据习俗向对方(主要指女方)及其亲属给付的聘礼或礼金,彩礼本质上带有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性质,接受彩礼即代表答应与对方结婚。因此,一旦进行了婚姻登记,意味着彩礼的赠与即有效,彩礼归受赠人所有。
所以,若无特别约定,彩礼通常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结婚后彩礼通常不需要返还,在离婚时也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二)彩礼需要返还吗?
上文我们可以了解到,彩礼通常不需要返还,但有没有特殊情况下需要返还彩礼呢?
确实有特殊情况。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手续的;
(2)双方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起诉离婚时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起诉离婚时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当然,返还彩礼时,是部分返还还是全部返还,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起诉返还彩礼主要需要哪些证据呢?
结合目前的司法案例和我的办案经验,起诉请求返还彩礼的,至少需要以下证据:
(1) 证明给付彩礼的目的是结婚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媒人的证人证言等等。
(2) 证据彩礼已经实际支付给对方的证据,比如转账记录、收条、聊天记录等等。
(3) 证明起诉方属于三种法定的可以请求返还彩礼情形之一的证据。
以上关于彩礼的知识分享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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