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0月10日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报道,10月9日,省委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召开第一次会议,贯彻落实《湖北省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办法》,对2022年度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进行部署。
监督是干部政治生涯的安全阀,是阻止干部越轨的刹车器,是防止干部蜕变的防腐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各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大力强化监督,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形成监督工作新局面。但从基层日常监督情况来看,还有极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不能正确面对组织监督,思想认识存在偏差,认为上级监督是不信任自己,同级监督是为难自己,下级监督是不尊重自己,有意无意躲避探照灯,结果在拒绝监督中慢慢失守变质、腐化沉沦。
正确对待监督体现的是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信任不能代替监督。邓小平同志曾告诫领导干部,谨慎总是好一些。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一名共产党员,如果不服从于组织,不自觉接受组织约束,我行我素,就不是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恰好相反,一名共产党员在正确执行组织决定和履行组织交办任务过程中,越是听从党的指挥,接受组织监督,听取批评意见建议,越能体现党性修养、道德品行、职业素养。
主动接受监督体现的是党员干部的政治自觉。领导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对权力的敬畏就是对人民负责。身为党员干部,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职责是干好本职工作。不论践行党的宗旨,还是履行岗位职责,都离不开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党员干部要严格自律,一日三省吾身,经常同党中央要求对标,拿党章党规扫描,将工作责任扛在肩上,讲政治,讲纪律,讲大局,主动接受监督,一心将自己置身于工作大局中去,甘愿接受党和人民监督、群众监督、组织监督,才能更好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忠实面对监督是党员干部的应尽义务。《党章》规定:共产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这是党员的义务。《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应当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可见,接受监督是纪法对每名党员规定的基本义务。
党员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群众的公仆,自觉接受监督是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的重要保证,必须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忠实面对监督,乐于接受监督,闻过则喜,见贤思齐,从谏如流,择善从之,提升本领,规范履职,努力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