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林金彦)11月22日,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聊城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拟对我市城区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进行调整。目前正在征求意见。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聊城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受上游天然气供气价格政策调整影响,我市天然气企业采购成本大幅上涨,为疏导市区天然气价格矛盾,根据企业提供上游天然气综合城市门站价格变动情况及市区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管理实际,市发展改革委拟调整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范围包括东昌府区和市属开发区。
根据《通知》,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4.6元/立方米。城镇燃气企业合同外购进的液化天然气(LNG)实行购进价+配气价销售,由城镇燃气企业与终端用气户签订协议,按协议量进行购销,高进高出、低进低出。各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上述价格政策,同时做好价格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据了解,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1月28日。联系电话:8225617,8221317。邮箱:fgwjgglk@lc.shandong.cn。
来源:聊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