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由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后可由安置地人民政府保障其第一次就业,这是《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一系法律法规所明确的,是退役士兵稳定就业的政策性安置保障。
若有战 召必回
如何选好工作单位和从事岗位,对退役士兵实现价值追求、家庭幸福、事业进步非常重要,可以说是人生一场输不起的重大赛事。为此,我结合战友介绍、查阅资料、深入了解、选岗实践等,对选岗有一些体会,供战友参考。
当前士兵主要安置类型: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3类单位,分别为:
机关工勤、事业工勤(或管理、专业技术)、企业职工,具体工作岗位一般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安排。
行政机关和事业工勤编制属工人身份,享受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待遇。
企业根据安置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军龄满10年以上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享受企业同岗位同等级待遇。
行政机关安置情况
(可优先选择)
按照现有安置规定,退役士兵可以安排到XX局、XX部等行政机关行政工勤编制,同等享受同级别公务员待遇福利(含车补、目标奖等),年收入与同级别公务员差不多。
行政机关工勤人员属机关工人身份,一般分配到机关科室协助从事辅助、后勤保障等工作,类似部队团以上机关科室中打字员、档案员、保密员、管理员等岗位。
事业单位安置情况
(单位类型)
事业单位分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二类(财政差额拨款)、公益三类(单位自收自支),工作待遇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职级+工龄工资)、津补贴(职称、车补等)、绩效奖金(基础+奖励绩效)、机关事业养老医疗保险、公积金和其他工会、生日、年假等福利。
事业单位改革后,现基本实行岗位管理原则,由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降低干部、工人等身份属性,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工勤岗人员都可竞聘从事一定级别管理工作。
根据现有安置规定和地方执行安置原则,全国大部分地区退役士兵安排到事业单位工勤岗,少部分地区安排到事业单位管理岗、专业技术岗。
从工资待遇比较,一般专业技术岗>管理岗>工勤岗。部分地区已出台了工勤人员可转管理、专技岗有关规定,有条件的退役士兵应早日转岗。
基于工作和待遇稳定性考虑,退役士兵选择工作单位遵循的顺序:
一般是先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后国有企业,而在事业单位之间选择,一般是先选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再选差额拨款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自收自支的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国家要求2020年前改革调整为企业。
参公事业单位。是依据《公务员法》参照公务员管理,承担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如各类执法总队(支队)、质量监督站、交通运输管理所、机关局下属二级管理局等,参公事业人员同等享受公务员管理、提升、工资等待遇。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行政、公益服务职能。如中小学、图书馆、博物馆以及各机关单位的二层机构,如民政系统的福利院、求助站、民政事务中心;退役军人系统的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卫生健康系统的疾控中心、防疫站;
自然资源系统的征地事务中心、不动产中心、国土所;市场监管系统的食药检验中心;城管系统的环卫监管中心、垃圾分类中心;工信系统的散办、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人社系统的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劳动仲裁院;水利系统的河道监管中心、供排水事务中心;农业农业村系统的农业技术推广站、种子管理站,等等。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经营、公益服务职能,有的单位因为具备经营或收费职责,效益比较好,收入相对较高,有的单位经营能力较弱,收入较低,不熟悉情况很容易选到不如意的单位,因此在选择上难度相对较大。如医院、高校、商品房交易所、产品检测中心、体育中心、文化馆、青少年宫、人才考试中心等等,每个单位的经营情况不同,待遇差别比较大。
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单位为自收自支开支性质,如宾馆、印刷厂、设计院等,由于国家事业单位改革和市场化运作管理大势,部分已经或即将改革为企业,有更好的选择时,个人不推荐选择此类单位。
省、市和区(县)事业区别
(重点内容)
按照退役安置有关规定,退役士兵可以安置到省属事业单位、市属事业单位、区(县)事业单位。省、市、区(县)事业单位相互是平行对等关系,不是上下级管理关系。简单来说,就是省属不能管市属、市属不能管区(县)事业单位。
省属、市属事业单位一般指省厅、市局下属的事业单位(不包括人民政府直管的事业单位),级别为处级、科级,如某X省大学、省研究院、省图书馆、X市人民医院、市第X中学、XX服务中心、X市人民公园、展览馆等,省、市事业单位除参公事业单位同等享受公务员待遇外,其余省、市厅局下属事业单位一般不能与局公务员混岗混用,年底只能领取绩效奖金,待遇比所属厅局公务员差许多。
区(县)事业单位(除学校、医院及部分其它单位),由于区(县)行政机关部门、街道(乡镇)等公务员编制员额少、各项工作多,所属事业单位(一般为科级)的在编人员(以四川各市区县为例),多数实行混编混岗混用,事业在编人员抽调机关各科室工作,参与行政机关年终目标考评,一般同等享受机关局、街道乡镇公务员年终目标奖,所属事业人员待遇与同等级公务员待遇差不多(仅差每月车补几百元左右)。建议选岗前提前了解安置地事业单位是否能与公务员同步享受目标奖及具体金额。
区(县)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由于担负职能任务不同,普遍编制员额较多,一般不抽调局上工作,自然不同等享受与公务员同样的目标奖,只能领取事业单位年终绩效奖(这就解释老师总体工资比公务员低的原因)。
公务员享受政府目标奖、事业人员享受事业绩效奖,同地区公务员目标奖一般高于同地区事业人员绩效奖。
推荐优先选择的事业单位
选岗原则是优先选择区(县)能与机关混编混岗混用的的事业单位,主要分几个类别。
公共事务类事业单位。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下属便民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公共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是区(县)人民政府派出机构,乡镇是基层人民政府,街道、乡镇普通工作人员文化程度总体要求不高、专业能力要求不强,且都是行使区(县)人民政府的基层行政权利,退役士兵安置到街道、乡镇下属事业单位一般会抽调到机关科室工作(下属事业单位属于窗口服务工作,服务职能一般由聘用人员承担),负责分管街道、乡镇科室部分行政事务工作,可根据工作实际指挥调动社区、村委会等一线人员,在当地有一定权利、地位,待遇一般略高于当地局机关科室事业人员,部分省份地区乡镇事业人员有车补、下乡补贴等补助。
通用公共专业类事业单位。如区(县)的综合执法队(国土、文化、农业、水务等)、退役军人事务、武装征兵、安全监督站、经济发展中心、应急救援中心等通用公共专业事业单位,专业性要求不高,地位权利相对较大,退役士兵能够很快上手。同时根据局机关工作实际,部分在编人员能抽调到机关科室工作,在当地社会地位、事业发展、人脉资源、薪资待遇等各方面总体不错。
建议慎重考虑的事业单位
选择安排工作的士兵总体文化程度较低、专业能力不强、工作经验不足,因此不推荐退役士兵选择编制数额多、行政权利弱、文化要求高、竞争压力大、专业技术人员密集等类型的事业单位,主要有几个类型。
省属、市属事业单位。省属、市属事业单位一般编制员额很大(几十至几百人),文化程度要求高,岗位竞争压力大,安置的具体工作岗位好坏不确定性因素较大(可能从事末端、一线岗位),且原则上不能与主管厅、局混编混岗混用,更不能同等享受与公务员的目标奖,待遇持平或低于能够混编混岗混用的区(县)事业单位。
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如大学(中小学)、幼儿园、培训中心等,这些事业单位以老师、学生为主体,以教学职能为中心,退役士兵安置基本不可能当老师,进去大多只能从事后勤保障工作,可能安置到安保、文印、食堂管理、宿舍管理等具体岗位,部分或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安置具体岗位一般,薪资待遇总体不高。
医疗系统事业单位。如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控中心等,这些单位以医护人员为主体,以治病救人为中心,退役士兵安置大多只能从事后勤保障方面的工作,如司机、电工、网管、保卫、食堂管理等具体岗位,部分或从事行政运转工作,安置的具体岗位好坏不确定因素较大,待遇相比在编医护人员有一定差距,部分地区医疗系统行政后勤岗位人员,待遇还不如聘用的医护人员。
群团系统事业单位。如团委、总工会、文联、妇联、残联、科协、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组所属事业单位,单位权利较小,工作职能务虚,公益服务职能较大,公务员(或参公人员)都比较边缘化,下属事业单位岗位通常不太理想。
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如公园、动物园、图书馆、展览馆、科技馆、文物馆、博物馆、游泳馆、烈士陵园等承担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该类型单位基本没有权利,工作相对轻松,安置进去很可能在单位最基层岗位从事窗口服务工作,如卖票、导游、解说、场馆管理员、养殖员和后勤管理方面等工作,薪资待遇、社会地位、发展提升等相对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