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1月2日,已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公布了当地的人口计生条例修正案,普遍提出了延长产假和陪产假、增设育儿假等措施。
从披露的信息来看,各地育儿假少则十天,多则半月,有的地方爸爸也有份,产假更是动辄增加三十天。作为中年人,看到这样的消息只会产生疑惑,完全没有欢欣鼓舞的心情。
首先,假期是个人的福利,但是买单的却是公司,在员工没有提供劳动的情况下依然要发放工资。在一个萝卜一个坑的中小企业,如果一个人十天不在岗位也不影响工作,那么这个岗位是否有必要保留?如果工作能被同事帮忙做了,那么企业主为什么不给那个人多发一两千元工资,省出一个人的工资和社保岂不更划算。
其次,企业都会考虑运营成本和风险,雇佣未婚女性就会更加慎重,当女性结婚或准备生育时就有可能被提前裁掉,从而减少损失。合同是死的,但是想裁掉一个人有无数种办法,差别是公司愿意补偿还是一毛不拔。
最后,税收倾斜的单位,工作强度小,没有严格工作考核指标,上班迟到没事,还没到时间就下班早退的轻闲岗位,没有失业风险的工作,才有可能真正享受到这些福利。显然,普通人很难享受到,即便想要,也要想想休假的后果。
有的企业愿意让员工休年假,从而判断这个人不在岗位时的工作情况,是休假了就会一团糟,还是依然井井有条。经过一个个观察过滤,就能判断出哪些人可以裁掉。
在当下这个阶段,好的工作岗位是有限的,每年还有上千万大学生、研究生、博士生进入社会。正如一条公路短时间难以拓宽,汽车多了就会占据电动车的车道,电动车干脆上了人行道,这就是内卷。本专业的工作不好找,就去找其他工作,高中生能干的工作一堆本科生抢,本科生能干的工作博士生都来了。
一边是无数人工作不那么稳定,更不要说中小企业的平均生存周期三年都不到,一边是更多人经常性加班,无形中让工作岗位变得更少。实际上,相当比例的人连法定的每周40小时工作时间福利都享受不到,每天工作10小时,每周工作6天的情况比比皆是。
提高福利是好的,但是不能真正惠及多数人的福利很难叫好又叫座,希望先把《劳动法》每周40小时工作时间落实了再说。如果问世多年的法律条文都不能在全国范围内落实执行,数以千万计的民营企业会认计生条例?
为了鼓励生育,增加育儿假,延长产假,本意是好的,但是不能一味让企业买单。相比之下,直接发现金补贴要比增加假期更现实得多。
就社会发展而言,科技进步会减少劳动岗位,减少全民工作时长就是增加就业的最佳办法。先把《劳动法》落实,保守估计都能增加上百万就业岗位,然后再从法律层面普及育儿假也不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