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公司):
住 址: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乙方(员工):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因为在甲方单位履行职务,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合同。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以下内容:经营信息:包括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
二、乙方的保密义务:
1、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泄露甲方商业秘密;
2、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3、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4、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企业报告。
三、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双方签定保密合同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后生效,到该商业秘密由甲方公开时止。
四、竞业限制
乙方若跟甲方解除劳动关系,甲方需要乙方继续履行保密职责的,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时间为(不得超过两年),由甲方支付给乙方补偿金2000元。
五、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4000元,并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2)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差旅费、人工费等调查支出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3)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合同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提起诉讼的法院为甲方企业所在地的各级人民法院,对此条款甲方已特别提醒乙方尽到注意义务。
七、合同的效力和变更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合同的部分修改或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八、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合同内容,并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